禁寄物品清单
枪支(含仿制品、主要零部件)弹药
1.枪支(含仿制品、主要零部件):如枪支、子弹、炸弹、信号弹、火药等。
2.弹药(含仿制品):如子弹、炸弹、手榴弹、火箭弹、照明弹、燃烧弹、烟幕(雾)弹、信号弹、催泪弹、毒气弹、地雷、手雷、炮弹、火
药等。
3.各类管制器具:如匕首、弹簧刀(跳刀)、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、弩、电击器等。
易燃易爆物品
1.各类易燃液体:如汽油、柴油、桐油、油漆、酒精、松香油、乙醚等。
2.各类爆炸物品:如雷管、炸药、导火索、黑火药、引火线、烟花爆竹、推进剂、硝化棉等。
3.各类易燃固体、自燃物质、遇水易燃物质:如硫磺、闪光粉、固体酒精、黄磷、白磷、
钛粉、金属钠、碳化钙、氰化钾、氰化钠等。
化学危险品
1.各类氧化剂和过氧化物:如高锰酸盐、高氯酸盐、氧化氢、过氧化钠、过氧化钾、过氧化铅、氯酸盐、硝酸盐、双氧水等。
2.各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:如甲、乙、丁烷、液化石油天然气、一氧化碳、一氧化氮、压缩氧气、氦气等。
3.各类放射性物质: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4.各类腐蚀性物质:如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蓄电池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等。
毒品
各类毒品及吸毒工具、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:如冰壶、冰毒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可卡因、麻黄素、甲苯、丙酮、胡椒醛、黄樟素、黄樟油等。
各类生化制品、传染性、感染性物质
如病菌、炭疽、寄生虫、排泄物、医疗废弃物、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等。
各类非法伪造、侵权物品
1.各类非法伪造物品: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、证件、公章等。
2.各类非法出版物、印刷品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:如含有反动、煽动民族仇恨、破坏国家统一、破坏社会稳定、宣扬邪教、宗教极端思想、淫秽等
内容的图书、刊物、图片、照片、音像制品等。
3.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:如侵犯专利权、著作权的图书、音像制品、假冒伪劣的食品、药品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等。
各类间谍专用器材
如暗藏式窃听器材、突发式收发报机、一次性密码本、密写工具、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。
各类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
如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及其制品等。
各类禁止进出境物品
如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;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及其他物品。
普通禁运品
1、烟草类(香烟、烟叶、烟丝、雪茄、茶叶)。
2、普通邮票、邮册;赌博设备、器具。
3、特殊贵重物品类(钻石、金银、硬币、现金、玉器、铂金、珠宝、首饰、、毛皮、名字画等)
4、涉及金融的卡类与票证类(信用卡、银行卡、金融卡、充值卡)、车票、支票、非现金票证、空白的旅行票证、有价证劵、信用证货物、世界
各国发行的任何类型的流通货币不论金额大小等)。
5、用于装饰香水的树木部分,例如花束、花环以及圣诞树;原木(未经加工的木材)。
6、石棉、气囊、气压泵、潜水泵、砖头、音响、干电池、蓄电池、非纯电池类用电池作动力源的电子产品(MP3、MP4、其他电子播放器、电动
剃须刀、钟表等物品)
7、一切桶装液体、稠状货物:如化学试剂、饮料、面粉或者其他液体和粉末状类的物品、流体、半流体或膏状物。包括有:爽肤水、沐浴露、洗发
水、润肤露、粉底、隐型眼睛(液体浸泡)、洗衣皂、牙膏等、香水、喷雾杀虫剂、空气清新剂等一切的液体类。
8、文件类含核销单、海运/空运提单等同类型的重要文件拒接。
食品类
1.任何液体状或粉末状的食品,包括各种调味料如:酱油、醋、各种油、调味包、鸡精、味精、各种辣椒酱、番茄酱等,及巧克力、月饼、粽子或者
其他保持周期较短的食品、任何蛋类食品及带蛋黄的其他产品、榴莲、椰肉干等。
2.肉类和奶制品:包括所有新鲜的,烹调过的或者干的肉,例如牛肉、羊肉、猪肉或者鸡肉,以及含有这些肉类的产品,例如肉饼,咖喱,火腿,
干肉,含有肉的方便面,肉球,腌肉,熏肠或加工过的肠,酱或者肉酱。活的蜗牛/螺,死了但仍在壳中的蜗牛/螺以及田螺也在禁运范围之内。
3.蔬菜和植物,包括种子,用于种植的鳞茎、球茎、块茎、根茎,幼苗;
其他物品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《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》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《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载明的物品和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》载明的第一、二类病原微生物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。